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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送教育部提供「112年中小學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稱國教署)補助計畫核定學校薦派名單」1份,請於112年2月22日(星期三)前繳交報名資料到教務處

一、 依據教育部112年1月30日臺教師(三)字第1122600239號函暨國教署112年2月1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12035號函辦理。
二、 為落實雙語教育政策,國教署於112學年度補助國民中小學部分領域雙語教學計畫(以下稱部分領域雙語教學計畫)內載明:「……學校應薦派實施雙語課程之教師至少1名,參加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辦理之『中小學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』(以下簡稱在職學分班),確保雙語課程教學品質」,爰辦理旨揭教師名單調查,合先敘明。
三、 國教署刻正辦理112學年度部分領域雙語教學計畫收件作業,請申請學校必薦派教師,後續將依據審查結果,將通過學校所提報薦派教師名單提供教育部,俾利在職學分班開班之規劃。
四、 另旨揭受薦派教師有調校或其他個人因素無法參加者,請於112年6月7日前更替教師名單報府轉教育部,逾期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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