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家庭教育成果
實施家庭教育自我檢核表基本資料
|
校名:集集國中 |
班級數:5 |
學生人數:93 |
教職員工數:18 |
|
承辦人/職務:曾豐年/學務主任 |
單位主管:曾豐年 |
校長:陳恆旭 |
填表日期:115.06.16 |
- 填表說明:本檢核表請各校針對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之方式、內容與效益作自我檢核,建置後請放學校網頁,以作為校內修正家庭教育實施計畫之依據,並提供本縣推動家庭教育之參考。
- 學校自我檢核表
|
南投縣114學年度學校實施家庭教育自我檢核表 |
|||||||
|
指標 |
檢核項目與重點 |
具體事實及現況擇要說明/佐證資料電子檔連結 |
自評分數 |
訪視 委員 |
|||
|
一、教師面向:行政組織與運作(30%)
本案依據家庭教育法第9條「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,每年應接受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」,督導並檢視所有學校皆達成。 |
1.擬定推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,定期召開相關會議,活動列入學校行事曆,並標註「家庭教育」。(5) |
13 |
|
||||
|
2.每學年度學校之教師、專業輔導人員、行政人員參加「家庭教育」專業進修4小時之比率﹙達成人數之占比﹚。(註一) 5分:50%、8分:80% 9分:90%、10分:100% (依此類推) (10)
|
2-2 114.09.19班親會親職教育宣導暨十二年國教宣導3小時 教師15人 2-3 114.10.18青少年家長/子女發展階段之親職教育4小時 教師6人 2-4 115.03.21教優-親職教育講座活動4小時 教師6人 1.參加家教中心辦理之實體或線上課程 1 人。 2.學校自辦研習 18 人次 3.自行參訓 2 人 4.編制教師總人數: 18人(含校長及長期代理教師) 5.達成比例: 100 % |
||||||
|
3.學校派員參加家庭教育中心之研習培訓,並返校推廣宣導(10) 0分:未派員 5分:提供派員資料 10分:提供返校推廣宣導佐證資料 |
8 |
||||||
|
4自編家庭教育教材或設計教學活動。(5) |
|
4 |
|
||||
|
二、學生面向:家庭教育課程與活動之執行(20%) |
1. 檢視正式課程外,每學年外加之4小時家庭教育課程並運用相關補充教材或學習單(10) |
1-2 外加114.10.18青少年家長/子女發展階段之親職教育4hrs 學生30人 |
17 |
|
|||
|
2.學生參與家庭教育活動並檢附成效分析(10) |
|||||||
|
三、家長面向:辦理親職教育課程或活動(20%) |
1.辦理親職教育活動(含家庭教育10大議題)親師座談(12)(註二) 0分:未辦、4分:1場、12分:3場 |
1-1 114.09.19班親會親職教育宣導暨十二年國教宣導 1-2 114.10.18青少年家長/子女發展階段之親職教育 2.學校親師多元聯繫管道-集集國中網頁https://chijhs.ntct.edu.tw/ 粉絲團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chijhs
3.依實際需要進行訪視
|
16 |
|
|||
|
2.多管道進行親師聯繫(如運用通訊軟體、社群平台…等)。(4) |
|||||||
|
3.落實家庭訪視功能(4) |
|||||||
|
四、高關懷家庭面向:提供相關家庭教育諮商或服務(20%) |
1.結合社區資源,建置學校及社區輔導資源網絡,共同推展教育活動。(10)
|
1-2結合社區高關懷-每年配合辦理社區關懷戶年末佛光送暖活動
|
8 |
|
|||
|
2.依優先接受家庭教育服務之對象及推動措施之方式辦理。(10) (註三) |
8 |
|
|||||
|
五、其他特色(10%) |
|
|
3 |
|
|||
|
2.學校其他有關家庭教育推動特色(7) |
5 |
|
|||||
|
總分 |
82 |
|
|||||
|
承辦人:曾豐年 |
單位主管:曾豐年 |
校長:陳恆旭 |
|||||
** 核章後電子檔**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