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05學年度第2學期「助學金」申請。(2/10~3/10)

一、助學金申請資格如下:
(一)國內重大天然災害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。
(二)就讀大專校院、高中職(五專前3年)、國中(小)之在學子女,且未享有公費代遇 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,確有就學困難者。
二、符合申請資格者,請依辦法第五點備妥相關證明文件,繳交到教務處。
三、申請辦法、申請表件請逕至該會網站中下載http://www.rel.org.gov.tw/。